马来西亚有一个奇怪的风气。有些人在闯红灯、超速后,被警察当场逮到。为了不中三万(saman),有些人会悄悄的,在给警察身份证时,夹一张五十元。
也就是说,贿赂警察,希望他不要给自己开罚单。
在这种情况下,有些警察会笑笑收下来,然后挥一挥手让你离开。
这个风气的奇怪之处,不在于警察吃钱,而是在于给钱的人,回去后,总会痛骂马来西亚的警察不廉正、喜欢躲在路旁捉自己闯红灯!
对,警察是吃钱了,可是归根究底,到底是谁先闯红灯,谁先给对方递上一张五十元?
要不要贿赂他,完全是我们自己的决定。如果觉得贪污是一种罪行,我们根本就不应该行贿。(就好像这一位圣洁的妈妈
)
这时候,可能又会有人骂我们傻了——中一张传单,可能要被罚款两百元,能够用五十元解决,为什么不用五十元解决?
ok,既然是这样,那么就请承认:你已经从贪污中得到了好处。
其实,我们常常会在不知不觉中,合理化自己的行为。
如果被交通警察逮到的,是我们讨厌的人,比如说巫青副团长凯里,他要是来槟城闯红灯,给警察当场停下他的车,给他写一张罚单,我们一定鼓掌称好。
但如果被写罚单的是我们自己……我们就笑不出来了,这就是“人性”。
如果我们闯红灯,被警察逮到,我们会为自己的行为辩护:“哎呀,闯红灯只是小事啦,你们大贼不捉,却来捉我……”
可是情况倒反过来,如果有一天,一个马来青年,闯了红灯,正好撞到你的家人,那么,你还会说闯红灯是小事吗?(请参考我太太的经历)
当马来西亚荣升为“世界车祸率最高的地区之一”时,我们痛斥交警无用,但我们却为我们闯红灯而辩护,说那只是一件小事。
当马来西亚贪污率节节上升时,我们痛斥政府高官吃钱,我们却同时悄悄地在钱包内,递一张五十元给交警。
难道,就没有人觉得,这是一种很明显的双重标准吗?
也就是说,贿赂警察,希望他不要给自己开罚单。
在这种情况下,有些警察会笑笑收下来,然后挥一挥手让你离开。
这个风气的奇怪之处,不在于警察吃钱,而是在于给钱的人,回去后,总会痛骂马来西亚的警察不廉正、喜欢躲在路旁捉自己闯红灯!
对,警察是吃钱了,可是归根究底,到底是谁先闯红灯,谁先给对方递上一张五十元?
要不要贿赂他,完全是我们自己的决定。如果觉得贪污是一种罪行,我们根本就不应该行贿。(就好像这一位圣洁的妈妈
)这时候,可能又会有人骂我们傻了——中一张传单,可能要被罚款两百元,能够用五十元解决,为什么不用五十元解决?
ok,既然是这样,那么就请承认:你已经从贪污中得到了好处。
其实,我们常常会在不知不觉中,合理化自己的行为。
如果被交通警察逮到的,是我们讨厌的人,比如说巫青副团长凯里,他要是来槟城闯红灯,给警察当场停下他的车,给他写一张罚单,我们一定鼓掌称好。
但如果被写罚单的是我们自己……我们就笑不出来了,这就是“人性”。
如果我们闯红灯,被警察逮到,我们会为自己的行为辩护:“哎呀,闯红灯只是小事啦,你们大贼不捉,却来捉我……”
可是情况倒反过来,如果有一天,一个马来青年,闯了红灯,正好撞到你的家人,那么,你还会说闯红灯是小事吗?(请参考我太太的经历)
当马来西亚荣升为“世界车祸率最高的地区之一”时,我们痛斥交警无用,但我们却为我们闯红灯而辩护,说那只是一件小事。
当马来西亚贪污率节节上升时,我们痛斥政府高官吃钱,我们却同时悄悄地在钱包内,递一张五十元给交警。
难道,就没有人觉得,这是一种很明显的双重标准吗?
槟威大桥过路费(存档)


2008/03/22 07:18 | by 


我们应该让他们开那罚单
先拿了那罚单
过后去警察局付钱的时候才求情
通常有折扣
kinkyskiny:啊……真不好意思耶。抱歉抱歉。
豆芽:你是驾车还是摩托?我记得摩托的kopi钱只是RM 10。车的kopi钱才会比较贵……
liuzisen:听说是可以的。呵呵!
他就一直罗索,要开吗,真的要开吗?我说我犯了错,那就开啦。
他又说,不只开罚单的,连摩多也得一并带回警局。如果你还想骑摩多回家,就要见他的上司。
上司有支吾了一回,还是要讨钱。
我说不必了,我就走路回家,改天才上警局令摩多好了。
一心以为上警局就还罚单了事,哪知道警局里还是有人公然讨钱的。
你这严重呢,可能会吊销驾照。明天你带三百五十块来,你让我帮你搞定。
当然不答应。找了地方YB,YB找了地方警长,罚单上签个名,还罚款三十块了事。
当然,我没做好公民,没有举报那些跟我讨钱的人。
80%折扣,总好比要负上贿赂警员的罪名好过吧?而且,相信这样的措施,也能促进JPJ能够在最短的时间收回罚款。如果换罚款,就好像如上网缴纳水电费那样方便就好了,而且还要接收信用卡的那种!
liuzisen:因为有时候总有一些模糊的地方,可以大事化小,也可以小事化无。比如说凌晨三点,你经过一个交通灯,等了很久都是红的,你怀疑它是坏了,看看四野无人,你就直接右转了。你一右转,就被警察逮到说你闯红灯。
不过,你们的警察还真厉害,凌晨三点都在工作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