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一些报纸说,某些烟花是可以玩的。比如“Pop pop”或“Happy Boom”。肯定不能玩的只有爆竹、火箭型烟花。
但实际所见,外面卖的烟花统统都冠以“Happy Boom”之名(也是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),一些报纸又说sparklers可以玩,所以我也搞不清楚那些不行。
烟花确实危险。对马来人乡村的木屋,一把火烧光也不出奇。那些“大地雷公”的爆竹,更能把手掌炸掉。中国在多年前也禁止公开燃放爆竹及烟花了。所以这方面的禁止并不是问题。
只是奇怪的是,为什么警方不允许人们开设一个专门的空地来放烟花?
其实林首长可以考虑一下……找一个远离城市的空地,以这为主题,建立一个盛会。形式上类似每年年底Sg Nibong的Pesta,所有烟花在档口现买现放。
槟城很多有钱人,每年都会买那种几百元的烟花来放。这些烟花美是美了,可惜大家各有各放,未免逊色。如果能聚集一起燃放,场面上绝对壮观。
还可以加入孔明灯、爆竹迎新年等项目,盈利所得用以减轻州政府赤字。
从商业来说,这种盛会必然可以盈利。卖烟花的小贩赚钱,年轻人新年多了去处。如果能做到杭州西湖国际烟花大会那样,槟城的知名度必定大大提升。
从气数来说,林冠英的背后是民主行动党,民主行动党的标志,不就是火箭吗?推动这一类的盛会,如果能成功,万支火箭升空,大大有利其气数啊……
为马来西亚的太空人抱屈
霍金说,不要联系外星人?





所以我说变变变 世界变 社会变 传统变
所以对你说的情景,我自己是觉得,真正该抗议的不是这禁令,而是警察的大小眼啊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