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最近由於作者云天空決定要離開的緣故,起點一次過在網上公開了云天空之前寫的百萬字,讓云天空損失慘重。
由於起點擁有云天空的文字版權,所以這個行動,從法律的角度來説,是無瑕可擊的。所以網上大部分人討論的重點,注重在:起點這樣做,打擊離開的作者,應不應該?
也就是説,這是道義方面的爭論。
云天空在這件事情發生過後,寫了一篇長信,表達這方面的無奈:“我就算走了也是好聚好散,你何必做的那麼絕呢?”
也有網友認爲,雲天空的這個說法,犯了幻劍曾經的毛病。商業化的時代,公司要做的就是杜絕有可能威脅到自身生存的可能。讓一個已經離開的人的作品,成為網站頭名,那絕對是一個無理智的行為,對網站工信力的破壞性實在太大了。
這樣說未嘗沒有理由,但是我也有個人的看法。
平衡一點來說,商業化是商業化,卻也說商也有道。什麼叫做商也有道?就是那一層隱性的、看不到、沒有寫出來卻會默默遵守的規則。
做一個比喻,業主收屋,把孤兒寡婦趕出去,在法律層面是完全合法,但是這樣做就很犯社會公論的大忌,會遭受大眾的批評。
我們不能夠以一個商人的角度來要求一個作家。我們不能夠要求一個作家,能夠同時也是一個長袖善舞的商人。這兩者本來就是不一樣的能力。
中國大陸目前缺乏了應該怎樣合理競爭的知識,於是在做法上,就是我能夠做得到,我就什麼都做。這樣做其實是不健康的,因為市場沒有一個健康的規則,每家公司都以徹底的自利去運作,到最後把整個市場搞死了的機會極大。
每家公司都徹底從自利出發,最後把整個市場搞死的例子,可是一大堆的。
好聚、好散,這句話在中國已經流傳千年,裏面是有真正的智慧在裏面的。畢竟,山水有相逢,你讓一個人徹底地憎恨你,讓他用他全部的力氣去對抗你,未必是什麼好事。
當一個商業決策上升到戰略的角度時,很多的做法就不能夠如此簡單明瞭,而必須要對以數據為根據的事實,通過複雜的分析及計算,才能夠作出決策。必須分析這樣做會帶來的好處、壞處,短期的影響,長遠的戰略改變,全部歸納起來了,認為整體好處大過壞處,才能夠下斷論。
簡單地來說,作家是作家,要一個作家像一個商人般,在簽合約時就聰明地避過商業陷阱,長袖善舞地爭取自己最大的利益,懂得運用律師分析合約,懂得精算自己的文章可以獲得的盈利,擅長宣傳及公關自己的文章,
要求一個作家在寫出精彩文章的同時,也能夠做到上面幾點,未免太苛刻了。
純情色小說
起點的黑暗面(二)


2006/07/12 11:46 | by 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