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起来,老爸忽然问我,报章上有一篇文章,怎么和我曾经说过的东西那么相似,是不是我写的。口说无凭,他从报纸堆中找出了该页报纸。
没错!是我写的,就是这一篇“同學會的變臉秀 ”。星洲日报,五月十九日,大北马版,我的整篇文章在稍微编辑下替换人名,完整地转录了。
可惜,转载文章的人,事先竟然没有知会我一声(当然也没有稿费,呵呵),否则我一定会先告知他,作者那一边,不能够写“夏半仙”呀,因为报章的编辑居然在作者那一栏写上“夏半仙”。
严格来说,朋友们私底下开玩笑,我是笑而不答。半仙这个词,外面的人说说没关系,不知者不罪。但对于懂得什么是神仙的人,就另当别论。我不敢拿这个词来开玩笑。神仙是很可怕的!
你以为一般乩童,召唤下来,又跳又叫,刀刺不入,那个就叫做神仙?
神仙到了现世,已经是虚无缥缈的传说。已经很少人真正相信有神仙的存在,但深入玄学的人则必定信,也必定知道这个词的真正意思。
修仙之道,自常人而起,一层深于一层。我们今天所谓的气功,是这门学问最外围的粗浅知识。再深入一层,修习种种道法、法术,能够在人间呼风唤雨,但这仍不足以称神仙。
真正的神仙,突破人世间一切束缚,超凡入圣,预知未来,具足五神通。功成之时,白日飞升,对于人世间再无丝毫留恋。
任何一个神仙,只要踏足凡间,举手投足之间,可以山河崩裂,天地变色。就算美国、欧洲一切尖端的军事武器同时出动,也绝对无法奈何得了他。
若不是有天府那一群更高层次的天人在约束,禁止神仙随意干涉凡间,否则随便来个神仙,就可以轻轻松松地踏平人间界了。
所以,就是这样子罗,要我在报章上自称夏半仙,我绝对不干。虽然一大堆算命师傅也是自称“半仙”,但往往不知者不罪。要是知道神仙这个词的意思,还继续用半仙这个词,那就是一种挑战了。
没错!是我写的,就是这一篇“同學會的變臉秀 ”。星洲日报,五月十九日,大北马版,我的整篇文章在稍微编辑下替换人名,完整地转录了。
可惜,转载文章的人,事先竟然没有知会我一声(当然也没有稿费,呵呵),否则我一定会先告知他,作者那一边,不能够写“夏半仙”呀,因为报章的编辑居然在作者那一栏写上“夏半仙”。
严格来说,朋友们私底下开玩笑,我是笑而不答。半仙这个词,外面的人说说没关系,不知者不罪。但对于懂得什么是神仙的人,就另当别论。我不敢拿这个词来开玩笑。神仙是很可怕的!
你以为一般乩童,召唤下来,又跳又叫,刀刺不入,那个就叫做神仙?
神仙到了现世,已经是虚无缥缈的传说。已经很少人真正相信有神仙的存在,但深入玄学的人则必定信,也必定知道这个词的真正意思。
修仙之道,自常人而起,一层深于一层。我们今天所谓的气功,是这门学问最外围的粗浅知识。再深入一层,修习种种道法、法术,能够在人间呼风唤雨,但这仍不足以称神仙。
真正的神仙,突破人世间一切束缚,超凡入圣,预知未来,具足五神通。功成之时,白日飞升,对于人世间再无丝毫留恋。
任何一个神仙,只要踏足凡间,举手投足之间,可以山河崩裂,天地变色。就算美国、欧洲一切尖端的军事武器同时出动,也绝对无法奈何得了他。
若不是有天府那一群更高层次的天人在约束,禁止神仙随意干涉凡间,否则随便来个神仙,就可以轻轻松松地踏平人间界了。
所以,就是这样子罗,要我在报章上自称夏半仙,我绝对不干。虽然一大堆算命师傅也是自称“半仙”,但往往不知者不罪。要是知道神仙这个词的意思,还继续用半仙这个词,那就是一种挑战了。
为什么要把blog当作是媒体呢?
我的文章上报了(二)


2007/05/20 22:13 | by 


是我的错....不问自取.请勿见怪.
金良
保重。
绝对没有私吞稿费的,而是报馆本来就没有给..这个版提供稿费.
如果不信,请问GAOGAO或无论如何,或甚至打电话04 - 2226666问问我的老板.
至于要投诉,觉得可以....
早上10点起到晚上6点都有人接电话的....除了报业假期.
至于不问自取的错,我再次郑重想你(SK),李心洁(文中有提到)和夏先生道歉...还请各位多多少少包涵一点.
真的只是为了和读者分享好文章而已.
嘿,常常觉得这样的态度实在有问题,是不是只要别人这样做,我们就可以这样?不管别人的做法是对还是错的?
向作者拿个permission而已很难吗?我觉得sk,夏兄应该不会决绝吧!
再说,不是每个文章都是适合放在报章的。询问过作者也不会很久吧!
部落不是属于私人的东西吗?要转载也真的应该先问过作者吧?!?知识产权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