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前一阵子,为了想要更深入理解基督教文明,就去买了一本《图解圣经》来看。看完了,就觉得犹太人实在很了不起,居然连上帝都能够签得成合约。
所谓的旧约、新约,真的是那个时代的犹太人,和上帝签的合约。他们签订了这样的合约,自发地遵守上面的条文。
而且,他们还有因为不被覆行,而要求重新签订新合约的概念。这也是新约的起源。这根本就是把上帝当作谈判桌旁的另一端吧!
所以,也就能够明白,为什么现在西方人,事事必谈合约,样样事情都以法律为根据。他们的老祖宗,早在三千人前,就已经把生意做到上帝那一端去了!
和东方相比,也是蛮有趣的。东方国家的皇帝,连神都能够封,能够封山神,能够插手管幽冥的事情。
这两者一放在一起对比,我们其实可以看到很多东、西方文明的差异。尤其是那些想要进攻中国市场的跨国企业,更是因为这点而大演滑铁卢战役。
东方国家不讲法律,人治胜于法治,刑不上大夫。皇上一道令下,普天之下莫非王土。所以在中国,没有企业敢和政府作对。政府一道命令下来,要封你就封你,要这样就这样。
西方国家的企业或许会深感无所适从,因为他们不知道,中国皇帝,是可以连神仙都可以封的。
同样地,东方国家也对西方国家,样样事情必讲法律,而不知所措,甚至找出十项法律案件,作为西方法律荒谬的证明。
东方国家不懂得的是,西方犹太人这个民族,可是连上帝都能够拉来签合约。一切事情不讲人治,而以法律为根据。
所以美国,曾经出现了像微软那样的公司,堂而皇之地和政府打官司,而且微软的律师团,规模比政府的司法部还要大。
在美国,政府是公仆,是为了服务人民而设立的。但在中国,政府是官府,里面的是官员,是为了管束人民而设立的。
看,两个不一样的世界,有那么多不相同的价值观及对事物的定义。
香港巴士阿叔罵人短片
立法院如果订立了违宪的法令……


2007/06/10 01:54 | by 


我倒是漸漸的想瞭解道教與中國民間信仰,
因此去買了相關的書籍再看,改天再跟你分享 ^^