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反對宿命論,因為有宿命論就表示修行是無效的。但同时据因果法則,一个人殺生,被殺者必定回報,最終杀人者亦將受報,不得解脫。這樣的說法,不就又落入宿命論嗎?

这两种说法之间,有没有矛盾呢?

答案是,佛家以業力,來解釋因果。種一個因,便有一個業力存在。而這個業力,不論過了千萬劫,亦不會消亡。

但縱有業力,卻不一定代表會有同樣結果。佛陀用欠債論作為比喻,他舉了一個例子,窮人欠錢,可能會宣告破產,但富人則可以輕輕松松償還。

佛陀也用鹽喻論作為比喻,小塊鹽巴能讓一杯水變成鹽水,但投入恆河卻只是微不足道。

業力雖經千萬劫而不消亡,但承受者的體質卻能夠有差異。所以修行可以改變結果,而不是如宿命論者所謂的,我們只能無奈地承受結果,無法改變。

所以杀人者亦將受報,指的是業力不滅,但我可沒有說結果一定不變。業力是來了,你破不破產,是另一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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