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大马中文部落格比赛闹双胞 出处:夏之星系 时间:Mon, 28 Jan 2008 01:22:54 +0000 作者:haryewkun 地址:http://xia4.org/post/931/ 内容: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http://xia4.org/attachment/200801/nanyan...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http://xia4.org/attachment/200801/myblog... 2007年8月左右,一群网上的部落客,聚集起来主办了一个叫做《2007年大马中文部落格祭》的比赛,据说有六百多名部落参加,我也有参加,还入围了论述类的奖项。 现在,南洋商报也主办了一个《第一届马来西亚中文部落大赛》。于是,网上立刻群情汹涌。 没想到,连比赛也有“正统”和“冒牌”之争……现在的问题是,南洋商报有没有权力宣称它是“第一届”的“马来西亚中文部落大赛”? 我想了想,也只有苦笑,说不出谁对谁错。这种颁奖礼式的比赛,是不是也有版权、先做者先得? 是不是说,如果有人先做了第一次的比赛,接下来别人就不可以宣称自己是第一届的马来西亚中文部落大赛? 那么南洋商报该怎么说?它应该说它是第二届的马来西亚中文部落大赛?或者它根本不可以主办类似比赛,否则就是闹双胞? 严格上来说,2007年8月的那一场活动,是叫做《2007大马中文部落格祭》,和《马来西亚中文部落大赛》并不是同样名字。 但两者的意思,却是一样的。 我现在在思考……是不是如果有人举办了第一场比赛,他就可以理所当然的获得了比赛的“主办权”及“冠名权”。如果是的话,那就好玩了。 这个问题,我还没有想通。以后再慢慢想好了。 Generated by Bo-blog 2.1.1 Release